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12月21日举行第十六次主任会议,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2月27日至28日举行。
会议听取了关于《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》《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(草案)》等的审议结果报告,关于《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(草案)》《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(草案)》等的审议意见报告,以及关于修改和废止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等,决定将相关法规和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。
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燃气安全实事项目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,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讨论;讨论了关于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》的说明,决定将相关报告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;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府、市高院、市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,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;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23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报告的说明,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书面审议;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说明、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,决定将相关报告、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、表决等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主持会议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慧琳、宗明、陈靖、张全等出席会议。